“秋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梨树法院执行干警出重拳,狠发力,全力执行攻坚!近日,圆满执结一起异地处置财产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王某甲于2016年1月以生意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王某乙借款,本息合计57万余元,到期后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未能偿还,王某乙将其起诉至梨树法院,在法院判决后,王某甲仍一拖再拖,一躲再躲,拒不偿还。
2019年1月3日,王某乙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向王某甲电话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王某甲在限期内履行法律判决义务,但王某甲却以无偿还能力为由置若罔闻。经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发现王某甲名下有位于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某小区面积144.46平方房屋一套,已办理贷款抵押手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该套房屋采取查封措施,并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在此过程中,王某甲却玩起了“失踪”的把戏,更换了电话号码,企图以不接收法院法律文书的方式规避执行。
执行法官“见招拆招”,不顾辛劳多次前往长春市王某甲住所找寻其下落,并在该处房屋门上及附近张贴评估拍卖公告,到小区物业进行调查了解。王某甲东躲西藏“有家不能回”,俨然成了“过街老鼠”,却发现根本挡不住法院强制执行,最终扛不住内心的巨大压力,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执行法官王永利副局长对王某甲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训诫,王某甲意识到了自身错误,表示愿意无条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梨树法院依法进行评估拍卖,买受人任某以146万余元的价格竞买成交。本院又主动与优先受偿人中国银行吉林分行取得联系,根据银行申请,将优先受偿款打入该银行账户,剩余58万余元(含案件受理费等)支付给本案申请人。
9月8日上午,房屋买受人任某及王某甲到达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当场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双方在执行法官的全程见证下进行了房屋产权交付签字确认。法院考虑到该房屋为王某甲的唯一住房,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从房屋拍卖款中给付6万元用于王某甲未来5年租房使用。
9点50分,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王某甲“恋恋不舍”的将自己与妻子的结婚照从房屋地下室中取出,走出了曾经自家房屋的大门。该房屋顺利交付买受人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9 19: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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