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制度改革信息】筑牢法治屏障 护航和谐生态 看鸿飞鹤舞草生花——四平地区两级法院开展“吉林生态日”湿地保护主题活动
践行绿色发展,构筑生态屏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9月23日,在首个“吉林生态日”即将来临之际,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双辽市人民法院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开展“吉林生态日”湿地保护主题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和湿地环境的法律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
初秋的双辽,层林尽染,绿野碧波,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大地用金色的收获回馈劳动者的辛勤耕耘,农民朋友们沉浸在喜悦之中,共庆又一个丰收节的到来。
活动中,两级法院和双辽市行政机关先后深入到双辽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法庭、茂林镇新兴村和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现场普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落实环境资源法律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法官团队进“区”入“格”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座谈会上,四平中院对双辽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相关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通过典型案例做好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巡回法庭审判优势及诉前禁止令的方式及时消除对湿地可能造成的危害,打好湿地生态保护攻坚战。落实生态环境一体化治理机制,着力打造大美吉林“双辽样板”,为湿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目前,四平地区环资审判在黑土地保护中针对耕地、林地保护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审判+服务”绿色机制,湿地保护司法体制机制尚在积极探索中。下一步,四平地区两级法院将以此次湿地保护主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行政庭的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环境问题所带来的司法挑战,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司法保障作用。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方式,探索“府院联动”环境资源保护机制,对涉及湿地保护的案件,树立“审判+服务”、“保护+修复”的生态司法理念,建立刑事、行政、民事和非诉执行“四合一”审判工作模式,使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和专业。同时,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为青山绿水保驾护航。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1-01 0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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