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两级法院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58名,实有人员676人,其中法官269人,占实有人员总数的39.79%。
自2014年我省被中央确定为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以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高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先后于2015年6月、10月份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法院,市中院和其余五个基层法院(铁西区人民法院、铁东区人民法院、梨树县人民法院、伊通县人民法院、双辽市人民法院)作为全省第三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全部完成了入额法官选任工作,并从2015年12月份开始组建新的审判组织运行办案。
一是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按照省高院确定的37%、49%、14%的比例要求,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对法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二是完成入额法官选任工作。2015年10月,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全市法院从原有372名法官中选任员额法官265名。三是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减少院庭长的行政化管理和干预,实现真正还权于主审法官和合议庭。
经过改革实践,司法改革成效全面凸显,全市法院各项工作都有了明显起色。一是审判质效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呈现出新收案件大幅上升、已结案件大幅上升、结案率大幅上升、涉诉信访案件大幅下降、发改案件大幅下降“三升两降”的可喜局面。市中院结案率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列(2015年全省排名第一,2016年全省排名第二)。二是法官内生动力和职业尊荣感明显增强。公平公正的选任方式,有效防止了“能办案的进不了员额,进入员额的办不了案”的问题,法官职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法官主体地位更加凸显,法官学习热情高涨,主动钻研审判业务,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三是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司法责任制的运行,将审判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效遏制了“六难”、“三案”现象的发生,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0 16: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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