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优化法官队伍结构,拓宽法官选任渠道,根据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组通字〔2016〕29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全省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方案》(吉高法〔2022〕4号)、《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辖区基层法院遴选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遴选对象为辖区基层法院符合遴选条件的员额法官。
二、选拔职位及数量
遴选员额法官3名(其中刑事法官职位1名,民事法官职位2名)。
三、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遴选的人员,法官等级不低于三级法官或符合三级法官任职条件;
2.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报考刑事法官职位需具有刑事审判岗位3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报考民事法官职位需具有民事审判岗位3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
5.在基层法院担任法官5年以上。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需要。
8.具备《法官法》《全省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9.计算选任资格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曾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过以上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政务处分期间的;
(4)受过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
(5)与报考法院在职人员具有回避关系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选拔程序、方法
(一)发布公告
遴选法官公告由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四平地区基层法院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spzfgbc@163.com。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30—2022年5月27日17:00。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和工作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报名表》(附件1,请附照片,需所在单位盖章);
(4)报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5)报考所需的其他文件或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持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条件要求,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与2022年全省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笔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设置合格线,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由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四)考察
考察由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可以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查阅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干部档案,核实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时应当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素养、办案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表现。经考察,法官人选不符合职位需求的,经四平市中级法院党组研究,可以不进行遴选。
(五)确定人选
四平市中级法院党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法官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四平市中级法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七)公示
拟遴选法官人选在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和内部网站及原单位进行公示。
(八)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任职等手续。
五、选拔程序、方法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部网站为本次遴选工作信息发布专用网站(http://135.0.0.7:84/),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434-3195066(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5-23 09: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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