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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执行局下辖三个处,分别为执行处、复议监督处、综合处。其中执行处职责为:负责本院管辖的执行案件的强制执行。复议监督处职责为:受理本级法院执行异议案件、基层法院到中院复议案件、监督案件(交叉、提级)及对下监督指导;综合处职责为:县、区两级院的指挥调度,县、区两级院的材料文字综合,保全案件实施,县、区两级法院执行信访的审查、接待。